12日,哈市政協督辦重點提案《關于加大散煤治理的建議》,哈市對改用清潔能源供暖方式的淘汰小鍋爐給予資金補助,供熱單位實施聯網工程的不得向居民收取其他聯網費用。
據悉,市政協委員張彥軍認為,哈市地處嚴寒地區,冬季氣溫低、持續時間長,很多城市供熱小鍋爐均是散煤的利用大戶。張彥軍建議,從淘汰落后小鍋爐,代之以大型供熱機組;鼓勵用電能等清潔能源代替散煤;嚴格煤炭質量管理、加強煤炭市場監管。
根據哈市環保局領導在座談會上對重點提案辦理情況的匯報,2017年初,針對淘汰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已經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限期6月底前建成區內列入淘汰名單的燃煤小鍋爐停止使用,9月底前完成淘汰任務,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予以查處。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首選并網。在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或有特殊需求,推進改用氣、電等清潔能源供熱。截至目前,哈市已淘汰燃煤小鍋爐23臺。各區政府對轄區內燃煤小鍋爐進行拉網式排查,截至9月30日,9區政府補報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604臺。市淘汰燃煤小鍋爐專項督察組對九區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進行督查。目前,已完成主城九區督查工作,協調解決40余項具體問題。
為推進清潔能源使用,哈市出臺《哈爾濱市拆并淘汰燃煤小鍋爐推進清潔能源使用財政資金補助管理辦法》,對改用清潔能源供暖方式淘汰小鍋爐給予資金補助。即對居民、居民與非居民混合供熱燃煤小鍋爐,依據其實際供熱面積,按照5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標準給予補助。實施聯網工程的供熱單位不得向居民收取其他聯網費用;對采用低氮燃燒等技術達到排放標準的燃用天然氣、液化氣等清潔燃料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12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對采取電鍋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依據新建鍋爐噸位,按照36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對采取電熱膜、熱泵、太陽能等其他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方式淘汰燃煤小鍋爐的,按照36元/平方米(建筑面積)的標準給予補助;對拆除現役非供熱燃煤鍋爐且不再新置鍋爐的工、商業企業,依據拆除鍋爐的噸位,按照2.8萬元/蒸噸的標準給予補助。